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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緣起

1960年代,美國高等教育學生參與社會正義的需求和呼聲漸起,同時配合杜威(Dewey)經驗教育的論述,因此服務學習在70年代於許多校園中蓬勃發展。

 

1980年代末期,美國教育委員會結合1000所大學及學院,透過校園盟約(campus compact)的力量,正式奠定服務學習的理念與做法。

 

1993年美國聯邦政府通過服務行動法(Service Action),更奠定了服務學習可以永續發展的正當性。

 

1994年柯林頓總統史無前例地親自致函全美各大專院校校長,請託他們鼓舞學生,建立為國家社會提供服務的精神。至此,服務學習的波濤,洶湧地推廣到全球有心學習的國家與地區。

 

在台灣,大學的服務教育起源以東海大學於1955年創校時即已實施最早。近年在教育部推動服務學習方案策略下,各大學紛紛成立服務學習課程相關實施辦法,推動服務學習課程。

 

服務學習(Service-Learning)的理念源自於美國,它是一種「服務」與「學習」結合的經驗教育方式,簡單來說,就是「從做中學」,而反思與互惠是服務學習的兩個中心要素。服務學習是一種教學模式,透過計畫性地服務活動,協助學生將學業知能結合社區之需求,不僅可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管道,更可從服務過程中,了解社會多元面向。許多研究也顯示服務學習策略對學生可能產生的正面影響包括:培養自尊與自重、改善人際關係技巧、提升課業學習的動機與興趣、提高學業成就、有助生涯認知、協助個人成長與發展、涵養社會責任感,以及激發對社區環境的參與感等。

 

本校未來將推廣此概念,規劃服務學習相關課程,強調反思課程設計,以鼓勵學生投入服務工作,實踐服務學習精神。本課程的設計無論從制度面、學術面或學生角度來看,都是一個劃時代的規劃,我們期待本課程的存在,能夠使成大的學子,除了專業知能之外,亦能為社會盡一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