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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服務學習課程補助及獎勵要點」經101學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修訂通過後公告

「國立成功大學服務學習課程補助及獎勵要點」經101學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修訂通過後公告

 本次修訂重點:
(一)為保障學生校外服務安全之權益,增列保險費用。
(二)為減輕教師教學負擔並提升其開課意願,而學生亦能透過擔任教學助理之機會培養其執行課程與溝通協調之能力,納入工讀金於補助項目中。
(三)提高雜支金額,將原規定不得超過補助款10%修改為20%,以支援教師教學所需之教材費用。

修訂後條文請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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